30%太貴!數位內容服務拒當 Apple 冤大頭!

在 30% 的規則下,蘋果竟然成為了輸家,贏家竟然是 Amazon 和 Flipboard

iPad改變了人們的閱讀習慣,為數位閱讀打開新窗口,改變報刊閱讀的格局。於是很自然而然,蘋果也心安理得的提出了一個苛刻的新規則——對於直接通過iPad和iPhone銷售的所有訂閱內容,蘋果將抽取30%的收入分成。

但是這似乎並沒有像預計那樣為蘋果帶了巨大的收益,適得其反,最近幾個數位內容產業發生的重大事件,讓蘋果儼然成為數位訂閱界的公敵。

Amazon、Kobold和Barnes&Noble已經把電子書店從iOS應用當中全部移除,用自己的網路書店超鏈接代替。Google Books更是一聲不吭就從App Store上消失。這對於一般用戶來說可能影響不大,因為他們還可以通過網頁購買,但是對於書刊的零售商來說,就是一個巨大的損失,因為他們的新產品沒有像以前那麽容易到達用戶。

於是,這些訂閱服務商生氣了:華爾街日報宣布不再通過iOS apps銷售它們的內容。金融時報也繞開iTunes發布其移動HTML5應用。手擁連線、紐約客和Bon Appetit 的康泰納仕集團( Condé Nast )也與Flipboard達成合作協議, Condé Nast為Flipboard提供最優的內容訂閱,Flipboard為其提供閱讀入口,兩者分成收益。美國運通和Lexus也為Flipboard提供專用的廣告版本。

在30%的規則下,蘋果竟然成為了輸家,贏家竟然是Amazon和Flipboard,或許還有Google,如果它的Google One Pass可以吸引到用戶的話。 蘋果趾高氣揚,總是要世界圍著它來轉的習慣,和賈柏斯一貫的行事風格和蘋果公司的整個運營體系都有關,蘋果這次這個跟頭栽得不小,或許還是要適當放低一下之態,和訂閱服務商好好的談一下了。

Author

  • Nancy P

    Experienced Stock Market Researcher and Financial Advisor with a passion for analyzing market trends and helping clients make informed investment decisions. Combining in-depth market knowledge with personalized financial planning to deliver tailored solutions for individuals and businesses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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