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2004年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(UNPRI)提出ESG(環境、社會與公司治理)以來,ESG理念逐漸成熟。近年來,ESG實踐得到加速推進,其背後與綠色發展成為共識有關
自從2004年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(UNPRI)提出ESG(環境、社會與公司治理)以來,ESG理念逐漸成熟。近年來,ESG實踐得到加速推進,其背後與綠色發展成為共識有關。當前,全球已逐漸形成對綠色發展的共識和一致行動,其中綠色優先、可持續發展為核心,強調從更廣義和更深刻的角度理解人類發展的福祉,超越了單一增長視角下強調短期、功利和不可持續性的人類福祉。
上市公司作為重要的微觀主體,也是綠色發展的重要參與者。目前,於台灣上市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(MOPS),其中上市企業申報 ESG 報告的比例已近五成,上櫃企業為24%發布了與ESG相關的獨立報告,這表明上市公司逐漸認識到參與ESG行動的重要性。通過推行ESG發展理念,積極實踐綠色發展和社會責任,上市公司能夠推動公司治理向更深層次發展,成為引領和榜樣,並對全社會其他市場主體的行為起到引導作用。同時,上市公司的ESG發展理念也說明企業發展與社會整體利益緊密相關,只有充分考慮環境污染、碳排放以及社會責任的外部『成本』,才能將上市公司的發展納入社會整體福利的考量。這種以包含外部成本的社會成本計量方式才是企業真正的成本,也是企業和品牌成長壯大的真正約束和激勵。
毫不避諱,ESG理念已深入實踐於全球主要市場的上市公司,未來隨著更多企業的參與,將出現更多、更豐富的ESG案例。然而,在實踐過程中,ESG理念仍存在一些不足,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首先,有些上市公司僅為了達到披露要求而披露ESG信息,對ESG理念的理解仍存在偏差甚至誤解。ESG理念從廣義上說是責任投資的衍生,意味著在進行投資分析時,需要在傳統的金融分析框架之外考慮企業對環境的影響、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以及公司治理情況。換句話說,上市公司推行ESG是為了向利益相關方負責,這就像傳統上市公司對股東價值創造的責任一樣,只不過在ESG框架下,上市公司價值創造的對象更廣泛。同樣,只有能為各利益相關方創造價值的上市公司才是負責任的企業,才能贏得投資者的青睞。其次,ESG披露更多是被動式和跟風式的,主動披露相對較少。從ESG理念可以看出,ESG是企業對利益相關方的主動承諾,其行為和行動不完全是交易所或第三方要求的強制資訊披露,而是企業基於責任和行為的主動資訊披露過程。因此,基於成熟的ESG實踐,主體應主動披露ESG信息,以對利益相關方負責,同時也對企業自身發展負責。
表面上看,上市公司積極推行ESG是一種成本支出,對企業而言是一種約束因素,然而事實上,ESG的實踐可以切實為企業和品牌帶來溢價,有利於品牌建設和發展,為投資者帶來實際收益。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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